“骗婚”招数大揭秘
2008-06-24 11:00:47 来源: 网友社区 编辑:馨家 浏览:901
浙江省嘉善县一周之内接连发生了两起骗婚案件,“新娘”均以订婚为名索要高额彩礼,得手后即人间蒸发从此难觅踪迹。被骗者心痛,骗人者逍遥。据了解,表面上销声匿迹的骗婚案件已经有愈演愈烈之势,受害者中以不甚了解法律的农民和身在外地的打工者为多。婚庆市场亟待依法规范。
对于在嘉善打工的刘成来说,“婚姻”真是来得快去得也快——当天和女方见面并谈妥,当天就付了彩礼,可“准新娘”第二天就以上厕所为名溜了。“近日的一个早上,我的一个老乡说要给我介绍女朋友,我同意了,后来他就带了一个中年人和一个女子到了我的租房。”刘成告诉记者,中年人是女子的父亲,当时他觉得那女子还可以,于是双方就谈妥了。女子的父亲看到双方“情投意合”,就对刘成说:“你们两个反正是自己看好的,就在这里好好过日子,我要回云南老家了,家里要‘退亲’,‘女婿’你就给15000元吧。”刘成一听,“丈人”都叫自己“女婿”了,这“退亲费”能不出吗?“我就给了他18000元,其中3000元让他作为路费和生活费。”刘成喜滋滋地憧憬着未来,可第二天下午,女子就以上厕所为名跑了。
无独有偶,西塘镇下甸庙村的张华也遭遇了类似事故。前几天,张华的工友小娟跟他说,她表姐的女邻居贾某长得非常漂亮,来嘉善打工两年了,至今还没谈对象,小娟帮忙牵了红线。“当时说是要礼金,我就给了,可谁知过了没多久,那个女的说自己已经结婚了,然后就消失了。”
嘉善县人民法院曾遇到过这样一起案子:西塘人小胡经人介绍认识了一名湖南女子,后来两人登记结婚了。可到了年底,女子借口说要回家迁户口,从此一去不复返。之后,相关人员调查发现,与小胡成亲的女子是利用偷来的户口本办了张假的身份证后与小胡登记结婚的。由于小胡起诉的人确实存在,但事实上又不是那个人,所以法院没法判离婚。离不了婚,再结婚就要犯重婚罪,这样的骗婚案给当事人带来了极大的伤害。
面对形形色色的骗婚招式,08年年初上海市针对婚介市场混乱的现象进行明文规定,要求征婚者必须提供真实可靠的资料,一天内不得相亲两次。另外,红娘也必须进行实名制登记。
行业人士解析
婚介业存在的十大欺诈行为:
一、免费建档:不少婚介机构在做广告时纷纷以开业、店庆、节日等借口,打出“免费建档”的招牌。可实际上,很多婚介机构的建档费和入会费根本不是一回事,建档只需要10元钱,入会成为会员却要交二三百元。
二、夸大会员实际情况:婚介所发布的会员征婚广告越来越玄,英俊潇洒、温柔大方之类的广告语已很平常,就连“有车有房”、“自开公司”、“月薪万元”、“海归人士”都已遍地开花。可事实上,这些信息中的含金量却极低。
三、编造优秀会员:有些婚介所把自己的会员吹得天花乱坠,其实根本就没有这样的会员在册。可如果你想见这个人就得入会,入了会以后这个人就忙得没工夫见面了,不是出国就是出差,反正就是让你找不到。
四、信口承诺永不兑现:有的婚介胆子越来越大,张口提出确保成功。只是,这个“保成”是没有时间限制的,一年两年甚至十年八年,反正直到自己没了信心你也就不问了。
五、乱点鸳鸯:婚介所会积极地给你提供见面对象,只是条件和你的要求相差很多,几十个人见过去,征婚者都觉得自己太挑剔了,这样不成功也就不是婚介的责任了。
六、利用会员充当“婚托”:有的婚介所把一些优秀的会员当成自己的“婚托”,让他们不断地与其他会员见面,之后再从中“作梗”,反正就是不让人家成为一对儿。这样,优秀的会员就会“自愿”地为婚介所继续服务下去了。
七、雇佣“婚托”专门行骗:这已经是一种特别普遍的骗术,很多婚介直接雇佣“婚托”,目的只是为了骗取征婚者的钱财。
八、“红娘”常换骗人不变:很多征婚者遇到过一种情况,就是交了钱以后再也没有得到过婚介所的服务,一次次地找上门去,发现“红娘”换了一个又一个,都说:“我刚来,不了解情况,等我给您查一查。”这一查就不知要到什么时候了。
九、热闹的联谊会有数量无质量:很多婚介所都举办大型的联谊会,可是,对参加联谊的人员只要求数量不讲质量,只要人来就好,不检查任何证件,这样就给一些不法分子提供了犯罪的场所。
十、经营场所不翼而飞:也有一些婚介所玩的是“空城计”,当会员交过钱以后,再上门接受服务时早已找不到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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